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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5日裁定受理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21年2月25日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管理人至今未接收到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管理人在此郑重声明: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均已遗失作废。在2021年2月5日以后加盖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印章的文件均不具有合法性,管理人均不予认可。

  特此公告。

  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理人

  2021年9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新天衣薄膜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公告 2021-09-23 2 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