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燃气获刑
通讯员 吴嘉树 张隽晖
本报讯 汪某无证经营瓶装燃气,近日被玉环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汪某是玉环沙门镇某液化气有限公司的配送员,在日常配送中发现有利可图,就利用工作之便做起这个买卖来。去年11月,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部门夜间设卡检查时,拦截下一辆面包车,发现车内装着上百只燃气瓶。司机张某交代,他受雇于汪某,私自从永康某液化石油有限公司充装气瓶用于销售。次日,汪某投案交代,从2019年8月底开始,他雇佣司张某和另外一名小工非法经营燃气,从中获利7万余元。
通讯员 吴嘉树 张隽晖
本报讯 汪某无证经营瓶装燃气,近日被玉环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汪某是玉环沙门镇某液化气有限公司的配送员,在日常配送中发现有利可图,就利用工作之便做起这个买卖来。去年11月,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部门夜间设卡检查时,拦截下一辆面包车,发现车内装着上百只燃气瓶。司机张某交代,他受雇于汪某,私自从永康某液化石油有限公司充装气瓶用于销售。次日,汪某投案交代,从2019年8月底开始,他雇佣司张某和另外一名小工非法经营燃气,从中获利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