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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案卷

与女儿擦身而过却互不相识,连动手术也拒绝到场

法院判决撤销这位妈妈的监护资格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路余 张小玲 

  亲生母亲在女儿出生后就鲜有过问,甚至在前夫去世后拒绝为女儿手术签字。女孩的祖父母只能向法院申请撤销母亲监护资格。日前,慈溪法院办理了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

  2012年,江西的阿玲和阿亮迎来了女儿小乐,不久后两人外出打工,小乐由祖父母照顾。2018年,两人离婚,小乐由阿亮抚养,阿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阿玲到慈溪打工,从此几乎再未见过小乐。

  2年后,小乐长大入学,但她的身体出现问题。爷爷奶奶带着她来到浙江杭州求医。经诊断,小乐患上的是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小乐感到害怕,常常哭闹。姑姑不忍心,联系了阿玲,希望她能以母亲的身份给小乐些许关怀。可几次联系,均被阿玲以小乐与自己不亲、自己有事等理由拒绝了。去年年初,小乐接连接受了两次大手术,直至出院,阿玲都未表示过任何关爱。

  手术后,爷爷奶奶带着小乐回老家休养。可不幸再次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几个月后,阿亮在工地发生意外,坠楼身亡。阿亮离世后,阿玲的抚养费也中断了。

  同年10月,小乐回到杭州进行内固定装置取出手术。手术需要监护人到场签字,可阿玲又以各种理由拒绝。

  今年4月,爷爷奶奶向慈溪法院提交变更监护权申请书。二人认为,阿玲作为母亲,却对小乐不管不顾,小乐从出生后就由二人照料抚养,目前二人年纪尚可,经济基础也算扎实,小乐又愿意跟着二人生活,希望法院判决撤销阿玲的监护人资格,改由二人担任监护人。接到案件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诉前调解。当时,阿玲再三承诺会承担起母亲的责任,会将小乐接到慈溪照顾。然而,阿玲却食言了。

  2个月后,爷爷奶奶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阿玲和小乐擦身而过却互不相认。庭前,法官询问小乐时,小乐更是直言不认识妈妈,不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小乐说,自己从没有和妈妈共同生活过,妈妈也从未对自己有过关心照顾,相反,爷爷奶奶一直都对自己很好,希望今后还能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庭审过程中,阿玲也表示,对小乐的情况并不清楚,不知道小乐现在读几年级,抚养费从2020年开始也未再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本案中,阿亮死后,阿玲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但她从未履行法定的监护职责,既没有在日常生活上照顾小乐,也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与小乐之间感情淡漠,甚至在小乐住院手术期间也拒绝到场陪护,这些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阿玲种种关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辩称,均不能成为其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正当理由,且部分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与查明事实不符。爷爷奶奶作为第二顺位的监护人,实际承担了小乐的监护责任,现二人明确愿意承担监护职责,且具备监护能力,小乐已年满8周岁,明确表示愿意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不愿意和妈妈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撤销阿玲的监护资格,指定爷爷奶奶为小乐的监护人。

  (文内出现人物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3 与女儿擦身而过却互不相识,连动手术也拒绝到场 2021-10-12 2 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