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同事语言暴力了,怎么不算工伤呢?”
公开听证帮他解开七年心结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毛艺超
“我是在上班时被同事语言暴力了,这属于冷暴力,怎么不算工伤?”因为这个心结,曾是杭州某公司员工的楼某某苦恼了7年。这个“疙瘩”该怎么解?近日,上城区检察院找到了办法。
2014年11月10日上午9时左右,楼某某在公司由于工作原因与同事发生争执。之后,因感觉身体不适,当日11时左右,他离开公司自行前往医院。大约12时30分,楼某某突发疾病倒地,经路人拨打120送医院治疗。楼某某被诊断为脑血管病性偏瘫、中枢性面神经麻痹等。
2017年5月,楼某某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杭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7月,杭州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对楼某某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2017年底,楼某某向原杭州市江干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判令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判令杭州市人社局根据事实作出认定工伤情况。法院审理认为,杭州市人社局作出案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楼某某的诉讼请求。
楼某某提起行政诉讼后即二次中风,未能及时知晓判决情况,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因行动不便,2020年11月,楼某某向杭州市中院邮寄了申诉材料,中院立案庭口头回复称已超过申请再审期限。今年5月,楼某某以杭州市中院逾期未作出再审裁定违反法律规定为由,申请原杭州江干区检察院监督,请求撤销行政判决书,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楼某某的情形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法院判决是否有不当之处?受理楼某某的监督申请后,上城区检察院成立办案组,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办案组全面系统地查明了案件事实,并经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同分析研判,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但结合楼某某的具体情况,可以也有必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于是,办案组一方面努力消除楼某某与原单位之间的误会,另一方面联合社区共同为楼某某办理残疾等级升级手续,并成功申请了重残补贴。同时,检察院依法为楼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
为进一步解决楼某某心中自己为何不能认定为工伤的郁结,上城区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高校教授、律师、残联副主席、社区工作者作为听证员,就楼某某与杭州市人社局的工伤行政争议,围绕“语言暴力”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暴力等意外伤害”以及突发疾病是否具有可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进行公开听证。
“工作场所暴力,是指任何不理性的行动、偶然事件或者行为,导致一个人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因为工作的直接关系,受到攻击、威胁或者伤害。现有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楼某某发病是由此前的语言争执所导致的。”
“楼某某的发病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不足,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并无不当。”
“冷暴力并非法律概念,暴力还要落实到伤害,目前很难说是因为辱骂引起的身体偏瘫,这种情况认定为工伤是很难的。被申请人如此认定也是严格按照法律认定。”
……
听证会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陈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袁小强,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浙江省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邓楚开等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各自意见。
听证员的发言,楼某某认真倾听。2个小时过去,困扰他多年的心结慢慢解开,“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