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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说法

浙江上顶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告

  武义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的申请,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2021)浙0723民诉前调1933号通知书,已对浙江上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顶公司)预重整工作诉前纠纷多元化解进行了登记,并确定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上顶公司债权人应于2021年11月20日前向上顶公司管理人(邮寄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585号, 邮政编码: 321000,现场申报地址:武义县宝泉路印象温泉售楼部 联系电话:滕律师13094641966 赖律师1350579619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附利息的债权自预重整登记通知时起暂停止计息,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时,按照法院受理裁定书确定的日期顺延。除邮寄、当面递交等债权申报方式外,还可以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向管理人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进行线上债权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或者在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时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具体申报事项、线上申报操作方法等详见债权申报须知。

  上顶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0日9时以网络(“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和现场(武义县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会议室)及书面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浙江上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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