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司法援助基金
通讯员 黄法
本报讯 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在依法使用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引导区农村商业银行出资1000万元设立为期3年的“温暖”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将基金的5%即50万元捐赠给区慈善总会用于司法救助。
对于已发放救助款的案件,在法院继续执行到位后,将会及时从执行款中扣除已发放的执行救助款金额,重新纳入司法援助基金,以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性,惠及更多确有需要的困难申请人。
通讯员 黄法
本报讯 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在依法使用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引导区农村商业银行出资1000万元设立为期3年的“温暖”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将基金的5%即50万元捐赠给区慈善总会用于司法救助。
对于已发放救助款的案件,在法院继续执行到位后,将会及时从执行款中扣除已发放的执行救助款金额,重新纳入司法援助基金,以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性,惠及更多确有需要的困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