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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说法

看似偶然的交通事故,背后暗藏玄机

  通讯员 何若愚 

  重型自卸货车组队严重超载、遮挡车牌、闯红灯,在城市道路上“暴力”运输渣土,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近日,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某等4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月28日晚,诸暨市陶朱街道北三环路与梁新线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张某驾驶一超载渣土货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与相对方向左转弯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小型轿车乘坐人员死亡、驾驶员受伤。

  然而,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发现这场看似偶然的交通事故背后,并不简单。

  据悉,张某与朋友王某一直从事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运输业务。今年3月,王某雇用范某、白某为其两辆货车的驾驶员。4月开始,王某和张某搭伙跑车,由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作为带路车,张某驾驶自己的货车,范某、白某驾驶王某的货车紧随其后,组成一个车队。但为获得更高经济利益,只要有运输业务,王某、张某便会将货车装载得严严实实,远超过货车实际核定装载量。

  期间,一旦发现有执法人员检查,王某便会通过对讲机,告知后车靠边停车逃避检查。同时,车队还通过在车牌处加装LED灯、使用专用布套遮挡车牌等方式,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以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方式缩短运输时间,减少路途中被查获的风险。

  据统计,4月19日至28日,车队共进行了6次运输,闯红灯至少350次,且多次是在车流密集的路口或是在其他车辆停车或减速避让的情况下强行闯红灯通过。

  “本案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危险程度远远超出普通交通违章行为的危害程度。在道路上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重型自卸货车,排队、连续、密集闯红灯的行为,使得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产生叠加效应。”检察官指出。

  最终,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范某、白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3 看似偶然的交通事故,背后暗藏玄机 2021-11-16 2 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