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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法庭上拍了个照,后果很严重

  时间: 11月17日

  地点:临海市法院

  “被告没来开庭,我就托朋友拍个视频给他,没想到害我朋友被处罚。”法庭上,男子丁某对朋友罗某愧疚不已。

  丁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11月17日,丁某起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法庭公开审理。可直到开庭前的几分钟,被告王某始终没有出现。

  为了确保王某知道自己被起诉,丁某委托旁听的朋友罗某拍照片、视频传给王某。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正式庭审前,法官在庭上宣读了法庭纪律。尽管听到了法官的话,可想到自己已经答应了朋友,罗某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拍摄了庭审照片及视频,发送给王某。

  很快,法官发现罗某正使用手机拍照,于是扣留了罗某的手机。

  法院认为,罗某此举违反法庭规则,构成妨碍民事诉讼,鉴于罗某系初犯,悔过态度较好,且明确表示不会再犯,最终对罗某作出罚款600元的决定。

  法庭上为什么不能随意拍照呢?法官表示:“这样的行为可能威胁到当事人和证人安全,使他们在庭审时心存顾虑甚至不敢如实陈述;再者,未经允许擅自拍照、摄像会影响案件审理,干扰法庭秩序;且擅自拍摄的素材有被滥用的风险,容易被任意编辑或修改,给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损害司法权威。 ”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法庭上拍了个照,后果很严重 2021-11-19 2 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