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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他拉着16岁的儿子在借条上签字

  时间:11月16日

  地点:仙居县法院

  都说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可张某却给自家儿子挖了大坑,害得未成年的儿子一起被人告上法庭。

  49岁的张某在仙居做点小生意,家里有儿有女,起先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可好景不长,生意逐渐不景气。

  2015年,张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陈某,并向陈某借了6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张某出具借条,由张某和大女儿一同签字。

  可当陈某拿着借条要求张某还钱的时候,张某推脱起来:“最近生意太忙了,缓两天可以吗……要不我先还一部分吧?”就这样,直到2019年,张某仍拖欠了2万元没有还。

  为了安抚陈某,张某就这2万元又向陈某出具了一张新借条,并约定了利息。这次,大女儿拒绝签字,张某只好找来当时才16岁的儿子小张,在借条上签字,表示自己一定还钱。

  可直到今年,张某还是没有还钱,陈某只好到法院起诉张某父子。经办法官调查时发现,小张在借条上签字时尚未成年。

  法院审理认为,出具借条时,小张年仅16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无偿加入张某的债务中,与他本身并无利益关系,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应由他的父亲张某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陈某要求小张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归还陈某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他拉着16岁的儿子在借条上签字 2021-11-19 2 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