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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工地挖出“古董” 拒绝上交不可取

  通讯员 朱敏锐 何孝英 

  本报讯 “110,我们工地上挖到古董了!”近日,绍兴柯桥齐贤一处工地工人打电话报警,齐贤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当天下午,工地因打桩需要组织工人挖土,其间,工人王某突然挖出了一个圆滚滚的物件,出于好奇,便上前徒手将它刨了出来。清洗后,王某发现是个漂亮的陶罐,外表呈淡青色。“这是不是个古董啊?”工人们立即围过来,对着陶罐惊叹不已。王某将陶罐抱起,紧紧护在自己怀里,生怕别人抢走。工友们纷纷表示王某不应独占,还有人想从王某手中拿走。工地负责人怕大家打起来,连忙打了110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王某依然牢牢守着陶罐不让人动。派出所请来文物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和文物鉴定。当一切处置妥善后,民警想要将陶罐带回所内,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这是我找到的,是我的,你们不能拿走。”

  “这是土里挖出来的,如果真是文物,按照法律规定是属于国家的。”民警告知王某。但不论民警怎么劝告,王某都听不进去,坚持说陶罐是他的,还说“到时卖了还能买两套房子”。

  无奈,民警只能连人带罐一起请回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在大家的一番努力劝解下,王某才交出了陶罐。

  经当地文物局专家鉴定,这个陶罐是西晋越窑双腹系盘口瓷壶,距今有1700多年的历史,色泽亮丽,罐体光滑,保存较为完好,但只有考古价值,并没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收藏价值。随后,柯桥区博物馆派员赴齐贤派出所对这件文物办理了移交手续。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工地挖出“古董” 拒绝上交不可取 2021-12-01 2 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