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载人, 却酿下大祸
通讯员 余露 徐媛苑
本报讯 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出于好意顺路带上同村村民,结果不仅出了事故,还被判刑。近日,经常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程某土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
64岁的程某土,在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下,仍经常驾驶已脱保的三轮摩托车外出办事。8月7日下午5点左右,程某土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老婆刘某某,从新昌乡岩背村出发前往岩前村。途经岩背村村口时,两人遇到做完工走路回家的程某其和李某根,程某其提出,让程某土带他们一程,出于好心,程某土爽快答应了。
当车子行驶到一拐弯下坡路段时,程某土试图踩刹车,但发现刹车失灵,车速控制不住。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发生侧翻,将程某土本人及车上的刘某某、李某根和程某其抛了出去,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程某其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