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华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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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明细表 注:1.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0]年[8]月[4]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
根据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农锦城”)与平阳华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湘合伙企业”)的债权转让协议,浙农锦城已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华湘合伙企业。现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转让的事实。
浙农锦城作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转让人,华湘合伙企业作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同时要求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华湘合伙企业履行相应协议、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义务。
平阳华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人:李明旭,电话:18989490707。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华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