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眼”,如何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新华社 金一清 陈一帆 陈子薇
盲道是盲人出行的“眼睛”,多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盲道建设,但盲道乱象丛生,成为困扰盲人群体出行的长久心结。
记者近日走访全国多个城市发现,盲道被长时间占用、盲道设计不规范、盲道破损等情况时有发生,盲道通行障碍重重,盲人出行普遍感觉不安全、不放心。
盲人出行“步步惊心”
记者调研发现,盲道上流沙井、电线杆、广告牌、垃圾桶等成为盲人出行的障碍,“九曲十八弯”的盲道让本来就看不见路的盲人更加晕头转向,更别提临时的施工工地对盲人带来的威胁。“不少盲人反映,他们宁愿用盲杖敲击马路牙子在不安全的慢车道上行走,也不愿意使用那些磕磕碰碰的盲道。”在广西南宁生活的盲人陶进说。
在西藏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对面的学海路,记者发现,盲道上停着不少工程车辆和私家车,地砖已经被大车压得支离破碎,别说盲人在上面行走会发生危险,小孩和老人在上面行走也有很大安全隐患。
在附近工作的西藏自治区盲人协会主席斯勇告诉记者:“这里停车不需要停车费,所以这些大车都停在这里。他们进进出出把人行道都压坏了,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盲道“乱象”根源何在?
记者调研发现,盲道乱象既存在于大城市,也存在于偏远县城,导致盲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规划设计不合理。陶进告诉记者,当地盲道建设往往缺乏盲人群体的参与,不仅成本高,设计也有不合理之处。“我曾向施工方提议在其设计基础上进行一些修改,更方便盲人出行,但得到的答复是‘一定要按照标准执行’,结果现在每次走这条盲道都提心吊胆,很怕被剐蹭到。”同时,建设盲道时,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设计存在漏洞,容易引发盲道和周围商铺、停车位的空间之争。
二是权责不明。一条盲道从建设到使用管理,涉及市政、交通、民政等职能部门,管理链条长,若多方沟通不畅,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盲道乱象。西部某城市的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仔细查阅地方城市管理条例法规后发现,没有一条关于保持‘盲道’通畅的相关处罚、整改等规定,只有保持人行道畅通的内容,并没有具体分类。因此,大家都占用盲道,已经成了普遍的事实存在,我们更加不敢管,进而陷入了法不责众的困境。”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盲道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没有及时对盲道进行保护或维修时,有关主管部门应该责令限期维修。但斯勇告诉记者,盲道长时间破损,却无人来管,根本原因在于在实践过程中缺乏执行细则,难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怎么做、谁来做都不知道。
三是社会公众意识淡薄。人们对盲道的认识普遍不足,有的甚至将其视为城市建设的“装饰品”,忽视了盲道的真正使用价值,导致盲道使用率不高。记者对沿路行人采访是否了解盲道不能占用的问题时,大部分市民表示可以临时占用,但不能长时间占用。
管好“小民生”才有“大幸福”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多位受访盲人认为,若在盲道设计上加大盲人群体的参与度,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针对一些本来就设计不科学的盲道,斯勇建议,让残疾人参与到相关工程建设中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此外还需要从细节上理顺立法、执法、监管、维护等程序。
深圳市福田区创响无障碍事业发展中心副理事长罗烈培认为,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尽快立法,对盲道进行全面监管,各部门联动,建立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对应的管辖范围和权利义务,分工协作,建立畅通的部门间工作协调沟通机制,最大化保证部门高效联动,形成有效的合作、沟通、衔接机制。
陶进认为,升级盲人无障碍设施应当是伴随社会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在这方面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建议,应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平台,将投诉举报问题汇总反馈至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牵头部门,并由其依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交办并督促落实。大力发展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将其纳入文明城市、新型智慧城市评比指标,支持研发生产科技水平高、性价比优的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给有需要的盲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