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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浙江三地累计报告阳性41例 杭州“12·7”首例病例流调公布

  本报记者 胡宗昊 

  本报讯 8日下午,我省举行第82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俞新乐现场通报称,自12月5日以来,截至8日15时,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地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41例,包括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13例、初筛阳性16例。其中,宁波镇海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初筛阳性5例;绍兴上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初筛阳性11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截至发稿时,全省已累计排查密接者1543人、次密接者8429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三地已累计开展核酸采检1335461人份,已出结果719051份,除上述感染者外,其他均为阴性。全省已累计纳入隔离管控124807人,其中集中隔离14612人、居家健康观察4571人、日常健康监测105624人。

  全省除宁波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宁波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区北干街道龙湖春江天玺17幢、绍兴上虞区百官街道星光社区阳光假日小区和华维北区5个中风险区域外,无新增中高风险区域。8日7时,上虞区对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部分区域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上虞病例是怎么发现的,活动轨迹如何?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宏达介绍,12月7日上虞区在日常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一“1:10”的混检阳性样本,该样本是对重点人群上虞区上浦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检测样本,“我们随即对10名医务人员进了单采单检,从而发现首发病病例孙某”。

  经流行病学调查,孙某自11月20号起未离开过上虞区,在医院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定期的核酸检测,最近一次检测为12月1日,结果为阴性。12月1日到3日,因其奶奶离世,在葬礼期间,孙某和从省外回上虞奔丧的堂弟有密切接触。其堂弟返回省外后,12月7日被当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孙雍容介绍了杭州“12·7”首例病例的发现经过。7日8时30分,杭州市疾控中心接到通知:绍兴发现一例本土初筛的阳性病例,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当中有一人住在杭州萧山。杭州立即启动联合流调机制,开展人员追踪管控调查和采样检测。7日14时,杭州市疾控中心报告此人新冠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这就是杭州‘12·7’首例病例”。

  流调溯源显示,该病例曾于12月1日15时自驾至绍兴市上虞区,与当地12月7日报告的病例及另一名外省市8日通报的病例共同用餐、参加葬礼;12月2日15时自驾返回杭州,16时30分抵达杭州市上城区东方豪生香樟园参加同事聚餐,当晚自驾返回上虞继续与前述病例共同参加葬礼活动;12月3日下午自驾返回杭州家中。

  第2例确诊病例为首例病例的同居女友,后续发现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是首例病例12月2日在东方豪生香樟园聚餐的同事。第3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其中一名无症状感染者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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