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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夫妻因疫情和家庭变故致房贷逾期,银行申请处置房屋

温情司法为打工者保住唯一住房

  (上接1版)

  公开听证给出答案

  难题摆在了葛丰义面前。

  根据借款合同,杨先生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还款的情况,系违约;但他又确实事出有因,且之后已尽最大能力按约还款。这样的案子,该怎么判?思考再三,葛丰义决定召开听证会。

  11月19日,平湖法院第一审判庭,作为被申请人的杨先生和银行方委托代理人都按约到来。听证中,杨先生对自己逾期还款的事实没有异议,同时也带来了父亲、妻子的病历本,证明自己确实是因疫情失业加上家中变故而无力还款的。他再三强调,自己已经凑齐了钱,会很快把欠款补上。

  当葛丰义问及他今后是否有还款能力时,杨先生诚恳地说:“法官,我今年6月已经找到工作,每月税后有11000元;我妻子今年10月也找到了工作,每月税后有8000元,我们有能力还。”

  听证会后,杨先生结清了逾期借款的本息。

  经过听证,此案有了圆满结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银行与被申请人杨先生之间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抵押关系合法有效,杨先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还款期间,杨先生确有未足额还款行为,系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来源及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但其在2021年8月至11月均按合同约定金额还款。涉案房产系被申请人在当地打工所购的唯一住房,若仅因其轻度违约,即拍卖处置其房产,将使被申请人居无定所。鉴于杨先生诚信度较高,并非恶意欠款,且在听证会后已结清逾期借款本息,现已具备还款能力,其亦不同意对房产进行折价或变卖处置,故不宜适用特别程序对该房产进行折价或变卖处置。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银行要求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葛丰义说,“司法有温度,居者有其屋。裁定驳回申请,体现的正是这样的民生关怀。”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温情司法为打工者保住唯一住房 2021-12-10 2 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