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打造环资审判“安吉样本”
通讯员 徐巧玲
本报讯 12月9日,安吉县法院举行“法护绿水青山 共建生态文明”系列活动。经省高院批准,该县环境资源类案件由湖州市中级法院指定安吉县法院审理,标志着富有创新传统、曾打造“国字品牌”的环资审判“安吉样本”,在服务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试验区、助推共同富裕的新征途上,再现司法魅力和作为。
早在2016年5月,安吉县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形成刑民行“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审判机制,配备精兵强将,选拔行业专家参与陪审,进而升级执行案件归口的“四合一”审执模式;同时探索公益组织、公益人士和公益律师参与的公益诉讼机制。
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该院积极探索第三方治理、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精准化修复机制;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环资审判,先后发出全国首份《土壤生态修复令》《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及全省首份《生态修复补植令》《野生动物保护令》等系列举措;联合调研制定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实施细则、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构建集成化协同机制,加大区域协同,与上海法院就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签订协作备忘,形成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合力;构建市县协同,携手南太湖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及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建立全国首家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湖州市环境治理(安吉)司法协同中心;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安吉县生态环境有关职能部门出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关于构建“三长两员+法检”体系 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办法》。
该院建成“一庭+一馆+四基地”格局,精心打造湖州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司法实践展示馆,设立县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水生态司法实践基地、生物多样性司法实践基地、碳中和司法实践基地等4个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基地,广泛开展生态保护研学、实施增殖放流、土壤修复、复绿林地等行动。
该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形成专家化智审机制,相继聘请20余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多项调研成果获奖。
该院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建立环资审判数字化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绿源智治”协同系统,依托“两山共享法庭”开展信息共享、专家咨询、案例宣教,网上立案、远程庭审、远程作证等活动。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观,我们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环资审判程序和实体规则,以高质量的环资司法服务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