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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仲崇勇与鲍秀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仲崇勇与鲍秀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仲崇勇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交易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依法转让给鲍秀兰。仲崇勇与鲍秀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相关各方:

  鲍秀兰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鲍秀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仲崇勇

  鲍秀兰

  2022年1月7日 

  基准日: 2019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崇勇与鲍秀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1-07 2 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