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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撞人后草率私了,结果惹上官司

  时间:1月5日

  地点:临海市法院

  撞车后以为没有大碍,协商私了,哪知道对方伤得不轻,最后还惹上了官司。法庭上,被告王先生为当时的草率后悔不已。

  2021年4月,王先生驾车上班,在路口转弯时,意外与驾驶电动车的金女士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二人立即报了案。由于急着去上班,两人都觉得事故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协商了一下,都同意私了,不需要交警定责处理。王先生还给金女士留了电话,并支付了金女士当天的门诊费用。

  谁知5天后,金女士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的右膝受伤严重,需要手术治疗。王先生只得追加支付相应费用,可仍远远不够,金女士的实际医疗费、误工费等加起来已经高达5万元。

  这个数目显然超出了王先生的预期,王先生于是让金女士前往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因事故发生时,双方协商私了,交警并未对事故定责,保险公司因此拒赔。

  两人又来到交警队,希望重新定责。“当时已出具双方签字的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作为结案依据,现在已经无法定责。”听到交警如此回复,两人都傻了眼。协调无果,金女士便将王先生和保险公司一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金女士的医疗材料及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认定金女士伤情与此次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王先生驾驶轿车转弯未打转向灯且未让直行,应负事故全责,金女士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金女士5万元,王先生垫付的医疗费用,在保险理赔款中相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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