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艺考路上的“闺蜜”后 她半年多花掉100多万
是被害者还是诈骗合谋? 250万余条聊天记录锁定真相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杨晓伟
好闺蜜为什么全程热心地帮助她参加艺考?所谓的培训班、采风、参加台湾金马奖,到底是真是假?被骗100多万元的她,是单纯的被害人还是诈骗的合谋者……面对一起看似错综复杂的诈骗案,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从250万余条聊天记录中查明隐藏的真相,屡屡诈骗得手的小姜(化名)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艺考路上闺蜜伸出“援手”
小单(化名)和小姜是一起参加艺考的同学,也是好朋友。小姜向小单透露,自己是嘉兴地区的总代理,认识中央戏剧学院的学生“董某欣”,对方开办了艺考培训班,可以安排小单参加培训。
2018年3月,小单找到小姜想参加培训班。但小姜说培训班还没开始,让小单先加“董某欣”的微信。
“要先购买培训用的物品”。没多久,“董某欣”给小单发来温馨提示,让其购买服装、护肤品、保健品等。
另外,小姜还向小单推荐了北京电影学院的师哥“徐某谦”。“他最近也在卖这些东西。”小姜提醒小单,“徐某谦”是和“董某欣”一起办培训班的,会一起指点小单的学业。听懂了小姜话里的意思,小单加了“徐某谦”微信,多次向“徐某谦”购买“培训用物品”。
各项培训花销巨大
5月,小姜给小单带来“好消息”:培训班开始报名了,不过小单表演专业没过。“你不要报这个专业了,改成摄影。”经小姜“支招”,小单经小姜等人之手购买了摄影器材等装备。刚花了20万元,“徐某谦”发来二维码,让小单交10万元学费。
此后,“董某欣”“徐某谦”和小姜等人除了让小单购买各种资料,还怂恿小单去采风,“对艺考有帮助,面试的时候可以说说自己的经历”。
而小姜给小单安排的“采风”,是两人一起去杭州、上海、江苏、西藏等地旅游,一起看演唱会、参加电影节等。当然,其间的几十万元花费都是小单出的。
尽管看起来和艺考八竿子打不着,但“董某欣”老师对此非常赞成,让小单把“采风”情况发在朋友圈,做得好的话会给小单点赞,“认可作业”。小姜还提出要带小单去台湾参加金马奖颁奖,但小单交了10万元后,根本没成行。
9月份,小姜让小单做微商卖某款护肤品,说这也是培训的一部分,并告诉小单,卖掉60万元就发结业证,卖不掉产品要罚款。就这样,小单成了小姜的下级代理,花了60万元进货。但产品卖不出,被小姜罚了好几万元。
参加培训以来,小单花销巨大,但“董某欣”“徐某谦”等人却一面都不曾见到过。
“我觉得根本就没有什么培训班。我没去过北京,也没参加过任何考试,那两个培训老师,我连声音也没有听过。”小单和妈妈感觉上了小姜的当,几经追讨,小姜才退还了微商购货的60万元。小单报案。扣除这60万元,小单前后仍被骗了100万元左右。
聊天记录中查明真相
到案后,小姜一开始承认“董某欣”“徐某谦”等人是自己假冒的,后来又全盘否认,说小单知情,是故意和她一起骗家里要钱花。另外旅游、看演唱会、参加电影节等,都是两人各自出钱,自己没骗小单的钱。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
检察机关从小姜被扣押的几部手机上查找蛛丝马迹。勘验证据显示,“董某欣”“徐某谦”等人的账号注册人都是小姜,这些账号频繁在小姜的手机上登录。
检察官对250万余条聊天记录梳理发现,小单及家人提出退回60万元货款等要求时,小姜使用其本人和“董某欣”“徐某谦”三个不同身份与小单及其妈妈周旋,由此可以断定小单是被蒙骗的。另外,通过聊天记录还原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小姜对参加活动各自花钱的辩解纯属谎言。
类似遭遇还有他人
案件查办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姜做护肤品微商生意时,还自导自演骗了上级代理徐某12万元。
在徐某这儿,小姜摇身一变成了“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学生”,有自己的工作室,一个暑假就能赚上百万元;“董某欣”“徐某谦”和小单,也成了小姜的下级代理。从小单这里忽悠过来的60万元货款,被她编造成自己去西藏拍摄获得的奖金。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徐某相信她“很有能力”。
2018年12月初,小姜告诉徐某,“徐某谦”在外面借高利贷,利滚利欠了200多万元,自己帮着还了60万元,“徐某谦”为此被学校退学,“徐某谦”妈妈要去护肤品公司跳楼。为了让徐某相信,小姜又自导自演了“徐某谦”及其妈妈等人的聊天记录,发给徐某,并开口向徐某借钱。
在小姜的花言巧语下,徐某先后被“借”走了12万元。直到后来屡屡催促都不还钱,徐某方才大呼上当。
2021年8月,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小姜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小姜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该案经二审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