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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桐乡市新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黄雨霞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本公告清单中“转让基准日”指新都资产向黄雨霞转让时确定的计算各债权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日期,即2021年4月8日。转让基准日之后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桐乡市新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资产”)与黄雨霞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桐新都资管2021009),新都资产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依法转让给黄雨霞,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黄雨霞。据此,黄雨霞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黄雨霞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方式如下:电话:15067090248 联系人:黄雨霞桐乡市新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黄雨霞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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