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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监狱:

绘就平安大墙“枫”景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何乐德 

  近年来,省第四监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分监区”创建活动,做到“矛盾不激化、管教不缺位、平安不出事”。2021年,省第四监狱9个分监区实现无违规违纪,监内违规违纪率较上年下降53.7%,化解罪犯与亲属、外界等矛盾上百起……

  做“气象员” 预防矛盾

  作为一所重刑犯监狱,省第四监狱关押的都是刑期较长的罪犯。罪犯与亲属、外界等的矛盾,均可能成为安全隐患,也是罪犯漫长改造道路上的“绊脚石”。

  如何预防排查矛盾,让罪犯积极改造?省第四监狱给出的答案是:监狱民警要做好矛盾预防的“气象员”。

  “监狱可以通过物防、技防等途径实现矛盾预防,但很多事例证明,被动的防范依然是防不胜防。所以,与其做救火的‘消防员’,我认为民警更应该主动地去做‘气象员’,将矛盾防患于未然。”监狱政委董长青介绍。

  浙江监狱为满足罪犯在疫情防控下的会见需求,开通了可视电话会见功能,为家属会见打通“最后一公里”。

  省第四监狱分监区罪犯张可(化名)知道这个消息后,曾在电话里叮嘱妻子,想看看孩子们。但与家人接通可视电话后,张可却没看到3个孩子的身影,失落的他跟妻子没说两句话,就匆匆把电话挂了。

  “我在坐牢,她肯定不在意我了,现在连孩子也不让我见。”此后,张可一直心不在焉。

  该分监区“二语三情”矛盾化解室民警发现了张可的异常,找到他了解情况。“也许是你妻子对会见的要求还不太清楚,不妨再多了解下具体情况?”民警开导他。

  分监区民警此后了解到,张可的妻子的确是因为工作繁忙,没有仔细看监狱的可视电话申请要求,便未带孩子们见父亲。

  症结找到了,夫妻俩的误会及时消除。此后,民警在线指导张可妻子按照要求重新提交了会见人员名单申请。

  事后,张可羞愧地说:“她一个人在外面,还要带孩子,我这样误会她,实在是不应该。下次会见,我一定好好向她道歉。”

  近年来,监狱21个分监区先后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各具特色的矛盾化解工作室。各分监区通过心理干预、普法宣传、政策解读、个别谈话等方式,帮助解决罪犯的合理诉求,像一根根连通高墙内外的“毛细血管”,预防矛盾的产生或升级。

  宽严相济 化解矛盾

  省第四监狱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法度和温度有机统一,开展“一人一事”的矛盾化解工作。

  分监区罪犯李明(化名),此前与姐姐一起做“资金生意”,短短几年,姐弟俩获得了大量非法所得,最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双双入狱。李明被判了11年有期徒刑,姐姐也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然而,姐弟俩的债务纠纷一直没有厘清。入狱后,李明和姐姐互相埋怨,原本感情不错的姐弟俩产生了嫌隙。最终,李明不愿和姐姐联系,更不愿和其他家人拨打亲情电话,也拒绝参加任何会见。

  分监区“致心”矛盾化解工作室了解到情况后,选派资深的民警调解员与李明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建立矛盾调解专项档案,鼓励并引导李明通过自己的努力改造,重新树立起人生的信心。

  与此同时,分监区民警积极搭建李明和家人的情感沟通桥梁,通过拨打亲情电话、书写家书、视频会见等方式,逐步打破李明的心灵“坚冰”。最为重要的是,民警主动联系矛盾的关键人物——李明的姐姐,详实地告知李明这些年来的改造表现。

  “李明其实非常在乎亲情,特别是和姐姐的感情,内心并不想断绝姐弟关系……”多次听到民警的调解后,李明的姐姐态度缓和下来,表示愿意和弟弟把事情讲清楚,也不再追究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一次可视电话会见中,当听到姐姐说“照顾好自己,我们始终是一家人”时,李明泪流满面。自此,姐弟俩的亲情裂痕,终于在民警努力下成功修补。

  近年来,省第四监狱通过主动为罪犯化解心结,让罪犯踏实改造,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据统计,2021年,监狱共收到罪犯感谢信528封。“枫桥式分监区”的创建,不仅让罪犯的矛盾诉求得到化解,在监狱民警中,也涌现了一大批调解能手。

  整合资源 创新机制

  监狱是刑事司法程序的末端,也是社会治理的前端。

  罪犯王肖(化名)因为申诉没有得到之前服刑监狱的回应,对监狱的法治教育失去了信心。投入省第四监狱服刑后,王肖曾扬言出狱后要有过激行为。

  了解情况后,监狱专门成立专案组,赴云南、四川等地查询线索,在法院、司法机关等的配合下,终于了解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在王肖出狱前23天,监狱为他找到了申诉的关键证据,解开了压在王肖心中多年的心结,为他顺利回归社会铺平了道路。

  让“枫桥经验”在高墙内落地开花,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近年来,省第四监狱通过深入推进监地融合,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针对一般性的改造矛盾纠纷,监狱聚合罪犯家属、社会公益人士、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不同身份、不同专业的人士构成矛盾调解团队,解决罪犯在生活、医疗、心理等各方面的合理诉求。

  对于一些涉及到罪犯和外界的矛盾,监狱则会借助社会专业力量防范风险。例如,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杭州临平区矛调中心等资源力量,重点化解罪犯和外界的矛盾。

  为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省第四监狱还做好“融合”文章,让“朋友圈”不断外延。与省律协合作,成立法律调解工作室,聘请律师走进高墙进行法治宣讲,通过“法雨春风进高墙”活动,开展线上法律援助,为罪犯答疑解惑;与浙江开放大学携手,在监内开办学习中心,提高罪犯受教育程度,为罪犯刑满释放后能顺利融入社会奠定基础;与杭州余杭区公证处、属地司法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成矛盾调处,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我们开展‘枫桥式分监区’建设,目的就是引导民警准确把握监狱工作的本质属性,注重矛盾化解,防患于未然,让监狱执法既有法度又有温度,为实现社会安全稳定,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监狱智慧。”董长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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