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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停在路边的“报废车” 被陌生人卖掉了

停放在路边的车辆
被切割后的车辆

  通讯员 赵柠柠 

  本报讯 有些车主贪方便,将平时不用的老旧车辆停放在马路边,哪知道被人盯上了。近日,慈溪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件:男子徐某冒充车主出售路边车辆,结果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徐某没有正经工作,那天他乘坐公交车时,看见路边停着一辆破旧的农用车,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将路边的破车卖掉,不会被发现吧?他邪念遂起,急急忙忙下车,进一步查看。

  这是一辆蓝色的四轮农用车,车上还有辆小吊车,大概三四成新。他找到收废品的小张,将小张带到车边,“我这个车在这里停了3年了,停着也没用,想当废品卖了”,他说起谎来挺顺溜。两人以3500元的价格成交。

  第二天,车主路过这里,发现自己停放的农用车不见了,随后在一家废品收购站发现了自己的车子。此时,车子已被切割成两半了。

  车主遂报警。经查,徐某还将另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以13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汽车报废回收厂。

  检察官提醒:

  不法分子冒充车主将路边停放车辆出售的案件时有发生。请广大车主朋友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锁好车门,发现车辆被盗要及时报警。回收单位回收车辆时,务必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仔细核实,千万不能一收了之。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停在路边的“报废车” 被陌生人卖掉了 2022-02-11 2 2022年02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