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66-20号门口建筑物涉嫌违法建设的行为人:
经查,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66-20号门口的建筑物,是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该建筑物现由租户作为营业房使用。由于该建筑物的建设行为人至今无法确认,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请该建筑物的建设行为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祥符中队依法接受调查处理。
公告期限届满仍未能前来接受调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春煌联系电话:0571-88843905
祥符中队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登街300号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0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