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一张林权证引发邻居反目
林地究竟属于持证者还是实际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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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黄两家所属山林土地分布图 |
本报记者 王亚 通讯员 钱雨婷
“白露到,竹竿摇”。
杭州市临安区是全国闻名的“山核桃之乡”,山核桃也是临安本地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家住太阳镇的李兰和黄芳都是土生土长的临安人,几十年来都一直在本地种植山核桃。两家人作为邻居,你来我往,关系一直比较亲近,然而,一张20年前的林权证让两家人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和睦的邻居由此上演了“夺地大战”……
事件聚焦
一张林权证, 让昔日友邻闹翻脸
“这块地20多年前我公公就在种了,怎么可能是你家的?”
“你胡扯,林权证上明明就写着那块地是我家的。”
又一次碰面后,黄芳和李兰再次为林地归属一事吵了起来。而关于黄芳口中的这张“证”,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
2001年,山核桃在临安当地行情不错,售卖价格可观。于是,为了给家里增加收入,黄芳的儿子花了1900元向村小组购买了一亩山林的使用权,打算给黄芳夫妇栽种山核桃树。但是由于购买林地时黄芳夫妇并不在现场,而后儿子又出门打工甚少回家,所以此前他们并不知道山林边界的确切位置。
直到去年12月,黄芳在家翻找东西时无意间发现了一张林权证,上面明确注明了黄芳家林地南边的范围直至田顶路。“这地目前好像是李兰在管理”,发现问题后黄芳拿着林权证,找到邻居李兰协商解决。可李兰的反应却让黄芳非常不是滋味。
李兰表示:证上标注的“南至田顶路”不是现在挖出来的新路,而是她家林地上方的老路,自己这块地根本不在黄芳林权证的范围内。
李兰坚决不肯“退还”土地,双方不欢而散。此后,两人见面就为这事争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互不相让,后面甚至演变到两人在村里见面就互相辱骂。后来,手持林权证的黄芳认为自己更加占理,于是来到太阳司法所寻求帮助。
和事佬上阵
人证与物证冲突 调解陷僵局
司法所所长方凯召集了黄芳和李兰当面调解。然而,两人一见面,气氛就变得紧张。李兰说,自己这片林地不属于黄芳家,因为当年两块林地之间有条小路为界,也就是林权证上标注的田顶路,这片林地早年她公公就在管理,后面公公留给自己经营,不会是黄芳家的。
再次听到这番话,黄芳气愤起来:“你这么说的依据在哪里,我看你就是不想还!”
李兰听黄芳这样说自己,立刻起身反驳,一时之间,调解室里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方凯见状,赶紧安抚好两人的情绪,趁机提出,目前最重要的是确定李兰所说的老路是否存在,不如先冷静下来,大家一起上山实地看个究竟。
第二天,方凯召集村干部、李兰、黄芳等人一起到山上查看实际情况。在争议地块现场,方凯发现,李兰所说的林地上方老路杂草丛生,早已看不出原先是否有条小路。早年分山到户,农户都以某棵树、某块石头为界,但是经过后来农户不断修整,林地原貌都已被破坏,如今的现场很难做出明确界定。
看到现场的情况,黄芳的心里更加有底,认为争议地块就是属于自己的:“我就说李兰是不想还,现在看到了吧。”眼看两人在山上又要吵起来,方凯赶紧带着大家下山商讨后续事宜。
现场的情况无法验证李兰的说法,那么这条小路究竟是李兰单方面的说辞还是确有其事?
为了弄清事实原貌,方凯和村干部又找到时任村小组组长和争议地块周边农户了解情况。他们反映,这块有争议的地原本夹在山脚田和黄芳家的山林中间,以前是油茶山,虽然后来油茶树被砍掉了,但是树桩还在。而且黄芳当年买的山是柴山,没有油茶树,所以争议地块应该属于李兰。
听到村里的情况反馈,李兰面对黄芳底气更足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发剑拔弩张。
物证支持“黄芳”,人证“支持”李兰,地究竟属于谁?调解似乎陷入了僵局。
“解铃还须系铃人”
另辟蹊径化纠纷
鸟从巢中起,水从源头流。为进一步了解实情,方凯又到林权证发放部门,找出黄芳儿子当时办理林权证递交的原始资料。根据资料显示,林业部门审核程序无误,林权证审批没有问题,但工作人员提醒,可能是当时村里上交的材料本身存在错误。
为此,方凯又立马赶回村里寻找当时参与办证的人,只可惜此人已经去世,询证工作再度陷入困境。
考虑到李兰事实上管理了争议地块20多年,但黄芳林权证审批程序也没有问题,双方的诉求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无论让哪一方做出让步都比较困难,也有失公允。为了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方凯转而考虑和村委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经过与村干部的沟通,村里同意按照市场价格向李兰回购争议地块,并移交给黄芳。这一方案李兰和黄芳均表示同意,不过这一片林地上的山核桃树该怎么处理?方凯提出,由于山上的山核桃树是李兰种植的,这些年也管理得很好,建议黄芳另外出钱将树买下,后续还能带来一些经济效益。
本以为到此纠纷就能了结,没想到两人又因为买树一事杠上了。
黄芳一听自己还要另外出钱,又炸开了锅,“我是不可能出钱的,这些树让她都移走!”
对于黄芳强硬的态度,长久以来内心郁闷的李兰也放了狠话,“不种就不种,全部砍掉我也不给她种!”
方凯看两人都在气头上,准备先冷一冷她们,另觅它路,请村干部找到李兰和黄芳的子女一同参与调解。“我知道她们都是在说气话,这核桃树在半山腰,先不说移植的成本,就算移走了成活率也不高,而且乱砍树还有可能构成犯罪,黄芳若是买下来,后面还能再产生效益,这样不是皆大欢喜嘛。”双方子女都很通情达理,表示会回家做思想工作。
最终,在调解员、村干部还有家人的多次劝说下,黄芳最终同意购买山核桃树,李兰也不再说气话,彼此之间的林地纠纷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和事佬有话说
多跑跑腿,解纷就在三言两语间
在农村,土地纠纷是常有的事,但是双方都各自占理的情况却不多。都说好乡邻胜过亲,此类纠纷一旦调解处理不当,不仅会导致邻里关系恶化,还有可能转为民事诉讼案件。
调解过程中,为了查清事实,方凯多方走访,看现场、查资料,以此保证调解的公平性。方凯告诉记者,调解矛盾得一手托两家,必须公平公正,依法办理。要想处理好群众之间的矛盾,就得多走多跑多说,只有基于事实调解,才能让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满意。
(文中人物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