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2021年12月2日第11版刊登的浙江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表格部份:序号12的抵押、担保人栏中的内容应更正为杭州中耀实业有限公司、杨金赞、杭州华泰纺织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