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期满后,她申请了第二张
“管用!有了它,老公没再对我动过手”
本报记者 余春红
吴玲玲(化名)近日再次向湖州市吴兴区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她3年内的第二次申请。在准备起诉离婚的这段特殊时期,她觉得这纸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给她更多安全感。
就在吴兴法院为吴玲玲再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2天后,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和水平。
事实上,作为家事审判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浙江已经为许多家庭提供了护佑,尤其是女性。这项制度在实践中已越来越成熟。
签发率是100%
“感谢社区,也希望社区在接下来的日常工作中对吴玲玲的人身安全、家庭情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和回访……”3月3日,吴兴法院连线了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的一处“共享法庭”,在线向社区工作人员通报了该社区住户吴玲玲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
“这是吴玲玲第二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了,第一次是在2019年年底。”吴兴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元光介绍说,吴玲玲第一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法院签发后,她丈夫没有再对她动过手,和平相处了整整2年多,但是那次人身安全保护令期满后,“她丈夫又‘复发’了。”
吴玲玲和丈夫一起开了一家娱乐会所,在经营中夫妻俩时有分歧,丈夫一生气就会殴打吴玲玲。“女方被殴打的过程都被他们自己店里的监控录下来了,当时女方报警了,男方也承认打人,警方进行了训诫。”李元光说,法院在组织听证后,基于吴玲玲确实遭受了家暴且不能排除被继续家暴的可能性,为吴玲玲签发了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次,因她丈夫的“复发”,又签发了第二张。
至今,吴兴法院总共签发过4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是100%。
相比吴兴法院,在全省率先签发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温州市瓯海区法院,签发的数量多得多,至今已有54张,除了申请后又撤回的,签发率同样达到100%。
“大部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都伴随着离婚诉讼,因为一方起诉离婚怕激化矛盾。”从事家事审判多年的瓯海法院法官梅盈碧说,“是否签发保护令,我们审查时主要看家暴是持续性还是偶发性,偶发性的一般不会签发。”梅盈碧介绍,“不过,我们也只碰到过一起偶发性家暴申请保护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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