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期满后,她申请了第二张
“管用!有了它,老公没再对我动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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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就能办
“请问这里是‘共享法庭’吗?我可以来这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不久前,永嘉的王女士来到当地三江街道茗岚社区的“共享法庭”,咨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事宜。
“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老陈接待了王女士。王女士称,她与丈夫结婚10年了,育有一个女儿。近几年,夫妻俩频繁争吵,丈夫多次出手殴打她。她也因此报过警,派出所出警后向她丈夫出具了告诫书,但情况并没有改善。王女士觉得无法再继续这段婚姻,打算起诉离婚,又担心丈夫还会继续家暴,所以想申请保护令。
老陈当即在“共享法庭”视频连线了永嘉法院的家事法官,对王女士作出解答。随后,老陈协助王女士写好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并指导她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申请了网上立案。
收到王女士的线上申请书后,永嘉法院经审核,2小时内就为王女士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成为从“共享法庭”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先以为申请起来会麻烦,没想到‘共享法庭’就能办。”王女士感叹真的很方便。
多元解纷强力支撑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合力解决。各部门反复研究,对此取得了共识,这是联合发布《意见》的基础。”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曾在公开报道中介绍说,“我们立足于各部门具体职责,从源头抓起,打通部门间沟通协作‘堵点’。”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细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程序,其中对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相关单位的协助执行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公安部门除了协助督促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及时出警外,还需要将情况通报给人民法院,真正实现部门联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则可以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优势,跟踪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提供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并帮助受害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切实调动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联动机制活力。
“保护令签发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送达辖区派出所、社区、村委。”梅盈碧说,目前瓯海公安部门有专人负责对接保护令的执行,反馈也很及时。
保护令的顺畅执行,得益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撑。瓯海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走在前列,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探索也最早。该院联合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妇联等11家单位成立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并通过与综治办联合出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相关文件、与司法局完善驻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与区妇联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打造了“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家事纠纷化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