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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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各位保证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与胡丰产(身份证号330722197508139017)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平银杭特2022-1-3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胡丰产个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胡丰产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丰产本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金苑路168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79-8721052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胡丰产
2022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