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消费纠纷
通讯员 廖承诺
本报讯 近日,乐清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2021年1月至3月,吴某某在刘某某经营的美发店内陆续办理了两张消费卡,充值金额合计1.05万元。同年4月底,吴某某到美发店消费时,发现店内经营服务人员更换,且对服务质量不满意,便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未消费款项,但店员不同意。对此,吴某某起诉至乐清市法院,要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并退还未消费余额9948.85元。在法官主持下,该案成功调解,获得双方满意。
通讯员 廖承诺
本报讯 近日,乐清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2021年1月至3月,吴某某在刘某某经营的美发店内陆续办理了两张消费卡,充值金额合计1.05万元。同年4月底,吴某某到美发店消费时,发现店内经营服务人员更换,且对服务质量不满意,便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未消费款项,但店员不同意。对此,吴某某起诉至乐清市法院,要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并退还未消费余额9948.85元。在法官主持下,该案成功调解,获得双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