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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宁波华康名家私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解散暨申报债权公告

  宁波华康名家私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2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了清算小组。凡该单位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债权人申报时须提交证明该债权发生的事实、性质、数额以及有关证据材料。单位申报债权的应提交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个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非单位或者本人前来申报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清算小组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联丰中路55号,联系人马福生,联系电话17706467881。

  特此公告。

  宁波华康名家私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算小组

  2022年3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宁波华康名家私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解散暨申报债权公告 2022-03-21 2 2022年03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