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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真情化解纠纷

  通讯员 李兵辉 殷雅褀 

  本报讯 施工方未设置警示牌,88岁老人吴某一脚踩空掉入窨井,造成身上多处严重受伤,谁来担责?近日,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矛调中心调解了这样一起意外纠纷。

  事发当天,吴某正常走入菜场,某公司工作人员刚好打开窨井盖,没有及时放置警示牌,边上也没站人,导致吴某不慎掉入窨井受伤。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吴某求助矛调中心。

  调解员研判分析后,通过“访调对接”方式展开调解。调解员告知该公司,吴某当时正常行走,没有奔跑、看手机等行为,而公司施工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吴某摔伤,结合民法典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公司表示接受。

  随后,调解员就赔偿金额及支付问题作个别沟通,一方面指出吴某家属提交的部分诉求,如与此案无关的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药物费用计入赔偿及保姆终身聘请费用于法无据;另一方面引导涉事公司换位思考,考虑到老人受伤后生活无法自理,后续需要大量治疗和护理费用,应作出合理赔偿。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真情化解纠纷 2022-03-23 2 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