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陈雪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金及利息数据系温州银行会计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注: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
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与陈雪华于2022年3月1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陈雪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立即向买受人陈雪华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买受人:陈雪华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