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曼实业有限公司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黎曼实业有限公司与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书》,浙江黎曼实业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黎曼实业有限公司与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67207686
浙江黎曼实业有限公司
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债权人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担保人本 金欠 息基 准 日1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中清纺织有限公司6710.005444.452021年9月15日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土根、查渺清;抵押物:绍兴县国用2011第5-15号土地使用权中20000平方米合计人民币6710.005444.45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9月1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绍兴豪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相关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杭特202203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35359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22年02月16日)担保人本金利息费用1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56525890.4428543746.540上海汇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衢州梦家园纺织有限公司、姜卫亮、陈巧莉、李冬芳2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0158889.060上海汇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衢州梦家园纺织有限公司、姜卫亮、陈巧莉、方向东、李冬芳3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0222445.870上海汇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衢州梦家园纺织有限公司、姜卫亮、陈巧莉、方向东、李冬芳4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0220793.390上海汇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衢州梦家园纺织有限公司、姜卫亮、陈巧莉、方向东、李冬芳5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33936355.7320285868.190义乌市航艇带业有限公司、梦家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梦家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梦家园纺织有限公司、方向东、李冬芳、郑明清、吴海仙6义乌市航艇带业有限公司17760507.937610067.050浙江金岭实业有限公司、方向东、李冬芳、浙江航艇针织有限公司、金华市清源服装厂、郑明清、吴海仙7义乌福斯特工艺品有限公司4172288.2712585784.50梦家园集团有限公司、方向东、李冬芳、美森集团有限公司、黄巧敏、孙金荣、孙金献、赵扬合计/112395042.3769627594.60/
注:清单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3月28日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12月23日 单位: 人民币元
债务人本金余额欠息余额代垫费用担保人浙江曙光实业有限公司24,873,911.8211,149,025.87 2,050,000.00 永康市三星门业有限公司、浙江创大实业有限公司、颜关伟、颜爱儿、周红飞、李彩霞、颜胜钢、陈静、颜胜元、吕惠芳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0574-81873360
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50589746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12月23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永康乘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或该等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