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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涉案款处置公告

  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我院拟将扣押的活期储蓄存折下存款(账号:034722437427,户名:吴福康)进行处置。有异议者可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关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院提出申请。逾期无人申领的,视作无主物处置,涉案款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79号

  联系电话:0571-88810308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涉案款处置公告 2022-03-30 2 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