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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与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债权资产(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了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网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给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3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享泰(宁波)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3-30 2 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