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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20年6月26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陈学英的利息,罚息,复息,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共同还款责任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王经理18606755666
陈学英
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22年4月6日

  根据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陈学英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陈学英,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陈学英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陈学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学英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2-04-06 2 2022年04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