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介入 违法建筑被拆
通讯员 淳检
本报讯 近期,淳安县检察院获悉本县某企业存在擅自搭建违法建筑的情形。检察干警随后联系属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该企业调查,发现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所载该企业综合楼原为3层建筑,但企业却在此基础上擅自加盖了面积约300多平方米的建筑自用。加盖部分主要用于员工居住,内部环境拥挤,安全状况堪忧。
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且违法建筑低水平无序管理的状况,对城市环境带来严重威胁,给城市外在形象及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经过综合研判,淳安县检察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进行查处。此后,通过职能部门的调查和释法,企业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错误,自觉配合拆除了该处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