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鸟受到双重处罚
通讯员 阮小慧 刘竹柯君
本报讯 4月13日,玉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陶某某等二人因用自制弹弓捕猎白鹭受到了“刑事+民事”双重处罚。
2021年11月21日凌晨,陶某某、王某某酒后无聊,带着自制的弹弓来到玉环公园捕猎白鹭。当晚,他们猎杀了2只野生白鹭带回家烹煮,另外还用弹弓造成2只白鹭受伤后死亡。
经鉴定,被猎杀的白鹭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鉴于陶某某二人猎杀白鹭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玉环市检察院对他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他们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经法院审理,陶某某、王某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