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浙江银融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张立军 执业许可证号:23310201030503666,截至2022年3月该所已停止业务活 动九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视为,应当注销。
现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本机关向社会公告后,报请浙江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浙江银融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其设立人承担。
台州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浙江银融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张立军 执业许可证号:23310201030503666,截至2022年3月该所已停止业务活 动九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视为,应当注销。
现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本机关向社会公告后,报请浙江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浙江银融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其设立人承担。
台州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