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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爱鸟护鸟有行动

  通讯员 王佳辉 

  本报讯 “我局已组织护林(鸟)队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并结合‘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布置展板、悬挂标语、分发宣传资料,对群众进行爱鸟护鸟法治宣传教育,并且定期开展‘清网行动’,持续落实相关检察建议要求。”日前,海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护鸟”回复函。

  此前,该院调查中发现,有居民使用热成像夜视仪、红外线探照灯、捕鸟网、自制钢珠枪等工具非法狩猎,猎获的野生鸟类有稚鸡、珠颈斑鸠、斑鸠、灰头鹀等,均被列入国家保护“三有名录”和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对此,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采取措施依法保护鸟类及其重要栖息地,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已出动50余人次对重点山林地区进行巡护等;同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深入11个农贸市场及周边、43家餐馆饭店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爱鸟护鸟有行动 2022-04-18 2 2022年04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