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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兰溪市铸达康厨具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22年3月21日,兰溪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兰溪市铸达康厨具有限公司(下称“铸达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铸达康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日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补充申报费用自行承担。

  二、铸达康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交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相关义务。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兰花路146号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101办公室,联系人为赵灿,联系方式15158999483。

  特此公告。兰溪市铸达康厨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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