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设生态“共享法庭” 守护绿水青山
通讯员 淳法
本报讯 近日,为纪念“世界地球日”,淳安县人民法院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林业局、淳安县生态综保局(水利水电局)设立五家特设生态“共享法庭”,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
生态“共享法庭”搭建“2+1+4”工作平台。“2”指由淳安法院、淳安县司法局联合提供司法服务。“1”指高质量、高标准打造的“共享法庭”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服务总站。“4”指“共享法庭”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综保局(水利水电局)服务分站。每家“共享法庭”服务站配备一名庭务主任,由各单位选派科室负责人担任;一名联系法官,由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担任;一名法律服务人员,由淳安县司法局选派律师担任。
揭牌仪式上,淳安法院、县司法局及五家生态“共享法庭”建设单位签订会议纪要。接下来,淳安法院将以生态“共享法庭”为依托,加强与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加强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源头预防,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同时,各生态“共享法庭”将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提供点播清单,将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在线培训等普法教育通过“共享法庭”向乡镇村社辐射,不断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