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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子高不能享受半价票?

检察监督让儿童票“唯身高论”成过去式

  通讯员 方芳 周非儿 

  本报讯 “检察官阿姨,我和同学都是12岁,因为个子高了点,就不能买半价票,这合理吗?”在一次普法课堂上,在校生小盛告诉象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自己身高超过1.5米,因此不得不购买全价票才能进入景区游玩。

  据了解,国家明文规定: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即门票优惠政策采取双重标准。如果小盛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景区仅以身高来判断是否享受优惠政策,损害了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象山县检察院展开了专项调查。

  检察官走访全县6个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发现除2个景区现阶段未收费外,剩余4个景区均采用身高单一标准。“当前,收费景区实行身高1.2米(含)以下儿童免票,1.2米至1.5米儿童享受半价优惠,成人及身高1.5米(含)以上儿童购买成人票。”检察官介绍,结合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的《关于核定某景区门票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现行优惠政策违反国家法规。该院还调查了4个景区在网络平台上的售票情况,其中亲子票、儿童票、学生票等涉及未成年人的门票已售出数万张。

  检察官指出,2021年浙江省新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与国家法规规定相一致。儿童门票“唯身高论”不仅损害了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象山旅游城市的形象。今年2月,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价格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未成年人门票优惠政策。随后,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邀请检察官列席,要求各景区限期完成门票优惠政策的整改,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和售票大厅等处公示新的执行标准。

  近日,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发现政府定价的景区双重标准的门票优惠政策已上墙公示,售票人员也熟知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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