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协作 让执法 更规范更精准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毛华届 陶永强
本报讯 “综合考虑周某某就职于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稳定工作,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近日,江山市检察官和公安民警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如何适用强制措施进行了深入交流。
该案之所以能够及时发现并开展深入沟通,得益于江山市在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中建立起来的执法办案数据周报制度。获悉该案情况后,市检察院由轮驻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并召集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民警、案件承办民警进行会商,最终决定变更周某某强制措施。
在常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几年前,廖某在常山经营一处萤石矿山,就在采矿许可证快到期的前几个月,廖某将矿场转让给了黄某。黄某接手后,在申请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时未能通过。后来廖某发现黄某的矿场无人看管,便开始非法盗采矿内砂石。常山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充分发挥全省两法衔接平台试点优势,协同相关部门对案情展开调查,后对案件定性存在争议,公安机关迅速通过协作机制提请检察机关要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检察机关迅速派员参加联席会议,对矿山进行实地走访,对法律适用进行分析,认为黄某购得该矿场采矿权不久后采矿许可证便已到期,廖某将采矿权转让给黄某后再次进行非法采矿看似侵犯公私财物,实则侵害的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制度,故不存在偷窃、侵占行为,最终检警双方经会商将此案定性为涉嫌非法采矿。
据了解,自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后,衢州全市两级检察院和公安局均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截至目前共提前介入案件14件、开展协商19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文芳介绍,今年衢州开展“铁军护航 警助共富”行动以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力度,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