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当好“桥头堡”
通讯员 慕煊
本报讯 近年来,平阳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鳌江法庭成建制整体入驻镇级矛调分中心,汇聚多元解纷力量,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平阳法院还在南麂岛打造旅游巡回法庭,为海岛群众和游客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头法庭则在“浙南红都”凤卧镇设立“‘红色’共享法庭”、在青街(畲族乡)设立“‘蓝色’共享法庭”,量身定制司法服务。
通讯员 慕煊
本报讯 近年来,平阳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鳌江法庭成建制整体入驻镇级矛调分中心,汇聚多元解纷力量,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平阳法院还在南麂岛打造旅游巡回法庭,为海岛群众和游客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头法庭则在“浙南红都”凤卧镇设立“‘红色’共享法庭”、在青街(畲族乡)设立“‘蓝色’共享法庭”,量身定制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