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进口食品 安全关
通讯员 潘菲
本报讯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组织了一次针对进口食品的专项监督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经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签,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之后才能进入我国境内市场销售。但干警实地走访辖区内各大商超、水果店等地,发现部分商家存在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如未对进口水果等食品进行分柜(区)摆放、未严格标识等。随后,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整改的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87家商铺进行督促并开展了专项检查,要求商家严格执行进口食品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三全、三专、四证”规定,截至目前83家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