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葬英烈迁至陵园
通讯员 万雪晴
本报讯 近日,在慈溪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9座散葬烈士墓被迁移至慈溪烈士陵园。
去年6月,检察干警走访检查发现,辖区内散葬烈士墓管理缺失、保护不力问题突出。于是,慈溪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从散葬烈士墓规范整修、周边环境清理、集中迁移保护等方面落实整改,为广大人民群众凭吊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提供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相关部门迅速展开工作:在征得烈士家属同意后,将9座散葬烈士墓迁移至烈士陵园;对还未征得家属同意的3座散葬烈士墓,分别与属地政府签订整修维护委托协议;对不属于烈士纪念设施的9座烈士衣冠冢,累计拨付资金33.79万元用于全面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