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 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持续走深走实
本报记者 李洁 王志浩
本报讯 5月24日,我省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暨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视频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部署推进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我省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持续走深走实,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朱晨出席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沈智深主持。
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叶良芳作专题辅导,深入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过程、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执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分别部署四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实际行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的题中之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宣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升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整体性实效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排出宣传贯彻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确保宣传贯彻有效落地。要强化宣传发动,突出生动性、多样化的社会面宣传,增强宣传吸引力,提高普法知晓度。特别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青少年预防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强化督导联动,把贯彻实施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以及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年度考评,及时组织开展检查评估,确保全面有效执行。
会议要求,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取得务实成效。要树立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新情况、新问题,集中时间力量开展违法犯罪线索“大扫除”,重拳出击,力争破获一批大要案。要坚持闭环监管,针对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健全完善全链条、精准化监管体系,推动行业整治常态长效。要突出督查督办,依托“除险保安”晾晒机制,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挂牌整治问题突出地区,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克难攻坚、抓出成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市、县(市、区)。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