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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宁波海警局13522艇于2021年4月9日2200时,在洋小猫附近海域查巡逻时查获自卸式运砂船“洪舟58”涉嫌非法运输海砂,“洪舟58”船共8名船员,船籍港北海,所属北海诚峰船务有限公司。该船货舱内装有无合法来源手续的海砂2841余吨,我局查获涉案款项127870元,目前无法联系该款项实际所有人。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振兴路29号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作无主财物认定,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0574-28512133

  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

  2022年5月3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无主财物公告 2022-05-31 2 2022年05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