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法院开出这份证明
通讯员 裘鑫娜
本报讯 “感谢法院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我们主动履行义务提供了证明,帮助我们修复受损信用。”近日,浙江某公司负责人连声向文成县法院的执行法官道谢。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据了解,徐某与浙江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薪资和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产生纠纷,徐某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由浙江某公司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共计3万元。
今年5月19日,徐某向文成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天后,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按约定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5月24日,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据悉,此举旨在构建“保护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